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展现各级文化馆(站)和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彰显文化馆行业以学促干的新成效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与《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联合开展“我与文化馆”主题短视频征集活动。
活动以首个全国文化馆服务宣传周为契机,以短视频形式,创作优质文化内容,用鲜活的影像视频、生动的网络语言,呈现新时代文化馆形象,让更多群众认识、了解、走进文化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6月——2023年12月
二征集主题
三作品要求(一)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意识形态导向正确,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视频规格参数最低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P。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杂音。视频制作优良,无夹帧、黑屏等现象,视频格式为MP4或MOV。视频中不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三)视频长度不超过10分钟,视频大小在2G以内。
四活动程序
1.报名
各区、市文化馆(站)及其带动的群众文艺团队骨干、文化馆人、群众文化工作从业者、非遗传承人、乡村文化能人、文化志愿者、艺术培训辅导学员、网红达人及积极宣传文化事业的相关创作者和相关作品。
2.报名时间
6月—7月 非遗守护
7月—8月 文化有爱
8月—10月 宝藏文化馆
10月—11月 最美歌声
3.作品报送至——19626837@qq.com(报送时备注姓名、电话、作品名称、格式,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
五投票及评选1.投票时间:11 月
2.评选方式
综合作品在国家公共文化云的访问量、大众投票数,以综合作品在国家公共文化云的访问量、大众投票数,以及创作导向、社会价值、活动参与情况等多重维度,结合专家评分,最终遴选出优秀作品、优秀组织单位。
六颁奖1.颁奖时间:12月
2.颁奖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我与文化馆”主题短视频创作征集活动结果的通知》,择时举行仪式,向优秀作品和创作者的组织颁发证书。
七活动荣誉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联合《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将对参与“我与文化馆”创作征集活动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评选,并对最终遴选优秀的作品和内容创作者或单位予以奖励,奖励包括:
(一)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1.颁发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2.“国家公共文化云”优秀创作者身份认证;
3.国家公共文化云流量扶持;
4.名师大咖培训课程;
5.成为文化馆服务“推荐官”;
6.参与国家公共文化云的重点直播活动等。
(二)《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
1.和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联合授予的“人民好主播”文化赛道荣誉称号及平台身份认证;
2.《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流量扶持;
3.最高10万元现金奖励;
4.一流院校免费培训课程;
5.成为乡村振兴传播基地“推荐官”;
6.参与《人民日报》新媒体直播活动等。